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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大陸國務院機構改革下食品監管部門機構有變化

2018/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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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由大陸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其中牽涉多個機構改革決議,大幅改變有關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材與藥品的監管機構重組與職權歸屬。這些改組包括

首先是,不再保留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組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改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管理。這將影響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的安全性審查等工作。

再者是,不再保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涵蓋前述原本職能;單獨組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這將影響食品、保健食品、特醫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及藥品的註冊/監管/展延等工作。

第三是,將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職責劃入海關總署。這將影響所有食品、保健食品、特醫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的檢驗檢疫等工作。

此番機構改革,秉持下列3原則:

1.堅持“先立後破、不立不破”,相關職責調整到位前,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原職責落實工作任務,確保不出現責任缺位、工作斷檔。
2.4月中旬,要在確保具備集中辦公條件,確保領導班子成員和綜合司局實現集中辦公基礎上,完成新組建部門掛牌。
3.從嚴核定新組建部門內設機構數量,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原則核定編制數量,6月底前印發執行。

目前已知的解讀為:

1.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的安全性審查等規範不變;中藥納入健康體系;發展大健康產業發展。

2.食品、保健食品、特醫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及藥品的註冊/監管/展延等規範不變;藥品仍屬於專業監管模式;食品、保健食品、特醫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等進入綜合監管模式。所謂綜合監管就是在原本產品法規專業監管外,還納入原本工商總局的商業監管、智慧財產監管,原本質檢總局的生產監管、上市後監管等全面監管。代表未來產業中的企業面對監管的單位更集中了。

3.食品、保健食品、特醫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的檢驗檢疫等規範不變,但程序可能改變,將由海關統籌管理,至於海關人員對專業規範的解讀是否到位,目前不知。

4.自行解讀不如委託專業解讀。自行處理不如委託專業處理。

5.密切關注後續詳細解讀。

更新訊息(2018/04/10)

目前機構改革工作正在抓緊進行。期間,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三定”方案公佈前,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承擔的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審評審批、監督檢查、檢驗檢測、稽查執法、投訴舉報、資訊公開等事項仍按原有規定辦理;各類批件、證書、文書等暫沿用原有格式,所使用的業務印章和文本格式暫不改變、辦理程式暫不改變。機構改革到位後,有關事項另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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