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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念周
首席顧問

RCEP與CPTPP協定對於台灣食品產業之影響

2021/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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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資訊第302期p22~26

  2020年是很特別的一年,除了全球疫情外,年底之前,一個相當震撼台灣企業(尤其是出口企業)的訊息當屬RCEP談判底定簽署的消息,一時之間RCEPCPTPP的比較與討論又躍入我們眼前,本文將簡單的討論兩者對我們台灣食品產業的影響。

CPTPP

  首先所謂CPTPP全文為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指的是「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最早的談判成員國包括美國、日本、加拿大、澳洲、紐西蘭、新加坡、馬來西亞、越南、汶萊、墨西哥、智利及秘魯等12國,當時稱為「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TPP),以其「高品質、高標準、涵蓋範圍廣泛」的內容作為21世紀FTA的典範為目標。是以美國為主導對象,當時即已有將大陸排除在外的概念,且納入汶萊沒有印尼就更令人感覺是政治考量非經濟考量。也因此種下大陸另起爐灶,主導了RCEP的協定,且把美國排除在外的後續結果。兩者之間明顯有競爭的概念存在,然而主導CPTPP的日本其實也參與了RCEP,顯然除了政治之外,也不願放棄經濟考量,因此這些政治因子我們略過,本文也不探討我們該如何下棋布局進入哪個協定,因為這都不是我們民間可以考量的,我們只討論經濟影響。

  高標準的CPTPP原本於於2016年2月4日簽署協定。惟美國川普總統於2017年1月23日宣布退出TPP,對TPP造成重大衝擊。後在日本的積極推動下,美國以外的其餘11國陸續經5次召開TPP首席談判代表及部長會議,共同商討TPP後續前進方向,並於2017年11月11日宣布就核心議題達成共識,並將TPP改名為CPTPP,大致維持原TPP簽署之內容,但暫停適用22項原依美國要求而納入之條文,包括「投資人及地主國爭端解決機制」、「智慧財產權保護」及「政府採購」等議題。CPTPP 11個成員國於2018年3月8日在智利完成協定簽署,而已於2018年12月30日生效。

  與RCEP相較,二者皆用了“Comprehensive”「全面」這個字,顯見其覆蓋大範圍的企圖。

  目前CPTPP對符合其高標準的所有國家與地區,皆採取開放態度,期待CPTPP向外成長擴張。根據公布的CPTPP加入程序,CPTPP新成員的加入仍以共識決定,有意申請經濟體須向存放國提交正式入會申請,並建議事先與各成員國進行非正式互動,爭取各國支持。CPTPP成員國人口規模將近5億(占全球7%),總GDP超過11兆美元(占全球13.1%),多個成員國都與我國有貿易關係,貿易值占我國貿易總值超過24%。

RCEP

RCEP全文為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指的是「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也有專家嘲諷為「環台自由貿易區」- 環繞台灣,但是,沒有台灣。原本成員國包括東協十國與大陸、日本、韓國、印度、澳大利亞和紐西蘭等十六國(也明顯的沒有美洲國家),RCEP整合東協原有與大陸、日本、南韓、印度及澳紐等五個自由貿易協定(FTA),其中以東協-印度FTA開放程度最低,所以在RCEP架構下印度需要大幅調整;再加上印度與大陸原先並無FTA,在RCEP下需對大陸開放,更使印度深懷戒心,擔心對國內產業衝擊過大,因而使RCEP進展緩慢。只是在全球區域經濟整合加速,大型FTA紛紛形成下,RCEP其他會員不願再遷就印度而錯失先機,所以請印度先退出,等準備好了再加入。因此2019年,印度宣布退出。其餘15國於2020年11月15日簽屬協定,該協定市場覆蓋世界近一半人口(22億,47.4%)、全球GDP的30%、全球貿易的29%、以及全球投資流量的32.5%,經濟規模將達26兆美元,是全球最大自由貿易協定,這也是為何CPTPP中有七個成員國也還要加入RCEP。台灣2019年出口貿易國家,前十名中RCEP國占六名,是我國出口額的58%,是前述CPTPP一倍以上。

  雖然RCEP不夠深入,至少與TPP相比是如此,但它範圍廣,涵蓋許多經濟體和商品,中經院的比對顯示,RCEP自由化程度,也就是降稅範圍超過九成,可說是高品質全面性的協定,且首次用負面表列開放服務業和投資的協定,並納入比較先進的專章,例如電子商務、關稅程序等規範,RCEP是全面的協定,它涵蓋20個章節,既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等市場准入,也包括貿易便利化、智慧財產權、電子商務、競爭政策、政府採購等大量規則內容,可以說協定涵蓋了貿易投資自由化和便利化的各個方面。

  在服務貿易方面,日本、南韓、澳洲、新加坡、汶萊、馬來西亞、印尼等7個成員採用負面清單方式承諾,大陸等其餘8個成員採用正面清單承諾,並將於協定生效後6年內轉化為負面清單。就開放水準而言,15方均作出了高於各自「10+1」自貿協定水準的開放承諾。一項最新研究顯示,RCEP成員國,透過建立起通用的原產地規則(Rules of Origin,RoO),可減少非關稅壁壘,降低出口成本,成員國間的貨品出口每年可望因此增加約900億美元。RCEP的原產地規則,有助減少成員國間的非關稅壁壘,因為會讓產品的資訊需求及當地成分要求(LCR)等相關規範,將趨於一致,將有助於成員國的供應鏈管理,從而降低交易成本,創造更穩定的貿易環境。例如原本至少有22種原產地規則(RoO),複雜的程度讓各國貿易商和主管機關大為頭疼,今後,成員國將只需要一張原產地證書,就能互相運輸產品,而不必擔心個別國家或每個製造步驟中特定的原產地標準。

  也有專家評論說RCEP讓東協與日韓中澳紐有個比較一致的自貿安排,但日韓中澳紐彼此的整合則還有一段路要走,這導致RCEP更像是「東協加五」的自貿協定,而不是15國彼此整合的自貿協定。對筆者而言,這的確是一個以東協為核心的協定。

對台影響

  RCEP簽署和生效後,會造成台灣對日本的出口受到大陸和南韓產品的影響、對南韓出口受到大陸和日本產品的影響、對大陸的出口受日本和南韓產品影響。特別是東南亞近年來經濟表現出色,與台灣經貿關係密切;在今年台灣出口一片衰退聲中,唯獨對東協出口仍出現成長,未來若無法打入東協FTA網路,對台灣的經濟發展將非常不利。

  很多人第一反應是關稅影響對台安打擊很大,但實際上最影響的重點在非關稅障礙,包括在自然人流動、智財權保護、金融管理、電子商務,都做出了開放規範,這對台灣企業競爭力的影響才是最大的,因為關稅影響最大的是成本價格,但不是產品價值,而非關稅障礙卻會影響價值。

  而且無論是CPTPP或是RCEP,目前參與的國家仍在增加,對於台灣的影響也將更顯著。除此之外,先前為領土糾紛爭論不休的中日韓三國,也在經貿利益的驅使下,擱置領土的爭議,宣布啟動中日韓FTA談判。亞太各國競相投入區域經濟整合,對台灣形成更大的壓力。

  目前看起來TPP要求的水準遠高於RCEP,未來台灣若能順利加入TPP,市場與制度均需要大幅度之開放與調整,台灣就必須做好開放市場的準備,台灣目前雖然已宣示加入TPP,但目前台灣仍普遍存在保護主義的心態,這種狀態就算只是面對RCEP都無法有競爭力。

  協定所影響的貿易額只是表面看得到的影響,長遠來看,台灣在整個亞太地區產業鏈的分工都會受衝擊,更重要的是,中日韓與我國產業關聯度大,且韓與我高度競爭,現在大陸、日、韓都加入了RCEP,彼此關係必然會比被排除在外的台灣要更緊密,台灣就更像孤兒了。

  更值得台灣關注的是,大陸是RCEP中最大的經濟體,必將是其中主要的政經主導力量,對台灣來說,現在新南向政策已踢到鐵板,從另個角度來看,台灣未來要避免邊緣化的影響,已無法繞道而行,而是必須經過大陸這一個通道,對許多亞洲國家而言,看待大陸已非世界工廠,而是消費市場,因此接下來該思考的不再是Made in China而是Made for China。

  當然也有專家認為台灣的經濟結構與韌性已較十年前優化許多,尤其是內需支撐經濟成長的能力顯著改善,也因此在今年面對較金融海嘯更嚴峻的國際經濟局勢時,不再重演當年出口近乎腰斬的慘況,這樣的轉變也讓台灣較無需擔憂RCEP這類經濟整合的衝擊。但我們相信這樣的韌性必須要看企業或產業是否有轉型升級,如果只是保護主義的模式,我們是無法面對衝擊的。

建議思考

  很明顯的,除了少數純粹以2,300萬同胞為市場的台灣企業以外,對大多數企業而言,台灣市場實在不夠養家活口,因此勢必要看台灣以外的市場,也就是外銷或者走出去。

  台灣處於由大陸與美國主導的兩大協定(RCEP與CPTTP)之間,又都並未加入協定中,如何有效遊走兩極化之間,尋求利益極大化,應是台灣首要考量的重點。這分為兩種選擇,一種是企業本身走出去,而走出去的選擇主要就是移去大陸或者移去東協國家,移到東協國家以避免美國可能會對大陸課徵的關稅,而且還能同時享有對日本、大陸、韓國、澳洲、紐西蘭的自由貿易優惠,以東協而言,我們目前主要推薦的是印尼為首選。這部分我們雖然有協助企業前往印尼/越南/印度等地的服務,但畢竟並非多數企業首選,我們在此略過。

  再者就是企業留守扎根台灣,但產品/服務/技術走出去,選擇這條路的企業,必須面對關稅與台幣升值的兩大壓力,必須提升競爭力,其實RCEP中各國—特別是東協,同樣要面臨成員國之間高品質產品來襲的壓力。另一方面,由於RCEP協定,使得這些國家相關法規也趨於一致的觀點來看,這對我們企業出口這些地區的法規成本可以降低,是個好事。選擇產品/服務走出去的企業也必須要多極佈局的概念,我們認為第一波要布局西歐市場、北美市場、大陸市場與東協市場,第二波布局中東市場與東歐市場,第三波則為非洲市場與南美市場。

  至於如何提升競爭力,我們建議幾個思考點:

  • 必須有效地掌握自主技術(要有企業智慧財產的概念,包括專利/商標/合規註冊/營業秘密等),企業組織升級轉型,建立企業韌性,面對不同市場的需求能夠迅速反應。
  • 必須在產業供應鏈中,運用創新創造不可或缺的價值,也就是從價值鏈的角度去思考,企業可以提供的價值在哪裡,從最簡單的SWOT分析(但必須是實實在在整個企業團隊都認可的分析結果)找到核心競爭力(價值)。
  • 供應鏈重組下,台灣企業應該思考建構信任鏈,能鏈結大陸與西方(Bridging Mainland China and Western World via Taiwan)以及鏈結東協與西方(Bridging ASEAN and Western World via Taiwan),這就成為台灣的價值。
  • 我們食品業必須從傳統產業的角度投資未來,也就是結合各項未來科技,否則就算我們沒有關稅障礙,也無法有未來競爭力,例如思考3D列印食品、AI於食品業的應用、區塊鏈於食品業的應用、機器人於食品業的應用、數據分析於食品業的應用、五感行銷於食品業的應用等等。

  我們的建議還包括除了產品貿易以外,好好思考智財貿易或技術貿易的概念,也就是我們的出口不再是產品而是智慧財產/技術,商業模式的創新往往是未來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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